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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医学院办学活力,推进医学院和教学团队教学管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教学团队是学院教学建设和管理基层单位,在医学院的领导下,以专业(群)、课程(群)为平台,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基地建设、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二章 设置要求

第三条 专业教学团队设置要围绕医学院发展规划,服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基地建设、教育教学的需要,构建校企合作的长效运行机制,促进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四条 专业教学团队设置要明确工作目标,优化团队结构,整合教学资源,建立运行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

第五条 医学院根据专业设置、课程建设等因素,设立、调整或撤销教学团队。

第六条 专业教学团队,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和招生规模大小,按专业(群)等设置。

第七条 专业教学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职称、学历、年龄、学缘结构以及双师结构,团队规模适度、成员相对稳定,校内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7人,并根据实际需求聘有一定数量的来自行业兼职教师。另外,专业教学团队配备专职辅导员,建立辅导员联系制度,实现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的有效融合。

第八条 专业教学团队聘任校内、外专业带头各1人,聘任主任1名。

第三章 设置程序

第九条 专业教学团队的设置、调整、撤销,由医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后,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审定批复。

第十条 专业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主任产生办法,实行个人申报,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经学校办公会批准聘任。每届任期四年。任期届满,经考核通过,可连任。

第四章 团队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专业教学团队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本团队年度工作计划,经院部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二)在专业建设委员会指导下,开展专业建设调研,包括专业社会需求情况调研、省内同类专业建设情况调研、生源情况调研等;负责制定专业(群)建设规划,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课程(教材)建设规划、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等。

(三)负责制订本专业教学标准,包括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

(四)负责本专业课程建设管理,包括课程体系构建、课程改革、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等。

(五)负责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包括实训基地建设、实训项目开发、实训指导书编写等。

(六)负责本团队师资队伍建设,包括提出师资引进与培养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等。

(七)负责本团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落实系(部)下发的各项教学任务,组织开展各项教学教研活动;负责本团队教师各类工作量的统计上报以及考勤管理,做好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按照学院统一规定,组织教师做好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

(八)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落实本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配备,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检查与答辩等工作。

(九)负责本团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督促、检查教师制定授课计划、编写教案,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配合院部做好教学检查工作,组织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负责组织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

(十一)配合党总支、学工办做好本专业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协助辅导员、班主任的选任和管理;组织开展专业认知教育,抓好学风建设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

(十二)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宣传等其他相关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各类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组织本团队教师开展教研教改课题研究,落实“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建设及验收工作等。

(十四)配合并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课程教学团队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本团队年度工作计划,经院部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二)服务专业建设需要,负责制定课程(群)建设规划,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实训室建设规划等。

(三)主动参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制(修)订课程标准等。

(四)负责本团队课程建设管理,包括实训室建设、课程改革、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等。

(五)负责本团队师资队伍建设,包括提出师资引进与培养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等。

(六)负责本团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落实院部下发的各项教学任务,组织开展各项教学教研活动;负责本团队教师各类工作量的统计上报以及考勤管理,做好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按照学院统一规定,组织教师做好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

(七)负责本团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督促、检查教师制定授课计划、编写教案,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配合院部做好教学检查工作,组织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八)负责课程教学管理,组织开展学风建设。

(九)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

(十)组织开展各类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组织本团队教师开展教研教改课题研究,落实“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建设及验收工作等。

(十一)配合并及时完成院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团队主任基本要求、职责、待遇

第十三条 基本要求

(一)团队主任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原则上在本团队工作3年以上,熟悉专业和课程的建设工作。

(二)对团队工作热心负责,具有组织、管理、协调、激励团队的能力和较强的执行能力。

(三)团队主任要求坐班,原则上周课时不超过8节课。

第十四条 工作职责

(一)负责团队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并协调实施。

(二)组织协调团队成员完成团队工作职责。

(三)负责教学任务的安排及团队成员教学质量监控。

(四)负责安排团队成员的进修培训工作。

(五)引领团队成员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并按项目进度计划,定期组织检查。

(六)负责组织团队成员年度绩效考核以及院各项荣誉称号的评比推荐工作。

第十五条 工作待遇

学院设立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主任专项津贴,津贴分基础津贴和考核津贴。具体发放标准按学校有关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第五章 团队管理

第十六条 医学院负责教学团队的发展规划、常规运行管理以及项目实施进度检查,认真落实各项教学检查、考核及教学竞赛等活动,协助教学、人事处等部门做好团队主任及成员的考勤工作,承担与教学团队有关的一切行政事务,并负责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存档工作。

第十七条 医学院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学团队师资引进、培训管理服务,以及团队成员调整审核等工作。

第十八条 医学院接受教务处对教学团队考核、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评审以及技能竞赛等相关工作安排。

第十九条 院部负责组织开展团队绩效考核,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至学校相关部门。

第六章 团队运行

第二十条 教学团队实行院部领导下的团队专业带头人、主任负责制。

(一)院部负责教学团队工作计划实施与监控。开展教学团队工作检查,监控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主任履行职责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执行规范等情况。

(二)教学团队年初按照学校和医学院的要求,申报年度提升工作项目,工作计划。

(三)教学团队年底提交教学团队年度建设项目自评表,包含团队基本项目、提升项目、机动项目完成情况、团队创新工作等。

(四)院部年底对教学团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绩效挂钩。

第二十一条 教学团队原则上四年调整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在团队运行过程中,如有成员因专业兴趣或其他个人原因需调整教学团队,由本人提出申请,院部审查,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办公会审批。

(二)团队专业带头人、主任任职期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由院部报人事处批准解聘,另行聘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医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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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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