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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教学团队考核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2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推进以专业(群)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专业教学团队均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每年度年底考核一次,进行评比表彰,并作为下一年评选一批优秀教学团队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

(一)团队带头人发挥作用情况。

(二)团队结构情况。

(三)团队成员教研、科研、进修等方面情况。

(四)培养青年教师情况。

(五)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六)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手段、教学评价改革情况。

(七)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情况。

(八)开展市场调研情况。

(九)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情况。

(十)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十一)团队建设规划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各专业团队,在医学院的领导下,由专业带头人负责(暂无带头人的专业团队,由带头人培养对象负责)填写《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教学团队考核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医学院审核评审后,向学校推荐优秀教学团队。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对优秀教学团队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不合格教学团队给予通报批评,调整团队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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