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和《湖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相关要求,现将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予以公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认定职业:健康管理师(三级)
认定时间:2025年3月31日-4月9日
公示名单:共57人(含理论、实操成绩及总评结果),详见附件《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公示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9日(共10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成绩有异议,可实名提出书面申诉。
三、成绩复查
1.申请条件:
仅接受考生本人申请;
复查内容:理论成绩机读卡填涂错误、实操成绩分数统计错误(不涉及评分标准争议)。
2.申请方式:
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2),附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提交:医学院考务办公室(立新楼楼104室)。
3.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结果反馈:复查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发放
1.发放时间:2025年5月20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领取地点: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综合公室(立新楼103室)。
3.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遗失需提交书面说明)。
4.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逾期未领证书由站点保管1年,超期需重新申请补办。
五、其他事项
1.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请立即联系考务办公室更正。
2.对违纪考生处理结果有异议,按《考生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另行申诉。
六、咨询方式
电话:0712-2464255(工作日8:30-17:30)
附件:
1.《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公示名单》
2.《成绩复查申请表》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站点
2025年3月31日
注:
1.公示名单中标注“缺考”“违纪”的考生,成绩无效。
2.本公告同步发布于医学院官网。